據衞生署 2020 年的數字,本港癌症新增個案達 3.4 萬宗,與十年前相比,癌症新症宗數飆升近 30%,按年增幅為 2.6%。當中最常見的五大癌症依次序為:肺癌、大腸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及肝癌,這五個主要癌症合共佔全港癌症新症個案 57%以上。
且有數據顯示,近 2.8% 的香港人會在 45 歲前患上癌症^。
而癌症是香港的頭號殺手,單計 2020 年已有 1.4 萬人因癌症而死亡,個案佔全年死亡人數近 3 成。當中致命最多的癌症為肺癌、大腸癌和肝癌,佔所有癌症死亡人數的一半以上
一般來說,癌症是指任何經組織學證實的惡性腫瘤。癌症主要特徵是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生長和侵襲組織。
以下是一些癌症常見的先兆及症狀,如果持續一段時間沒有改善,應馬上求醫作出診斷︰
大部分早期癌症都是完全沒有症狀的,所以建議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甚至是針對癌症的檢查,如大腸癌篩查等等。
原位癌有時被稱為「0期癌」,「原位」一詞指的是腫瘤仍然「在原來的地方」,可稱作癌前病變,細胞基因特變,是一種未侵入其他細胞的癌細胞。因此從保險角度而言,它被認為是一種非常早期的癌症。
在原位癌中,異常細胞在組織學上「很似癌症」,只是它們還沒有表現出任何局部浸潤的跡象。它最終很可能透過入侵力而演變,進一步擴散到附近部位或身體其他部位。
根據組織學檢查,醫生通常會從I到IV中選取一個數字來表示癌症的階段: I為早期癌症;IV為晚期癌症,是評估級別中的最後一級。
許多情況下細胞可以表現異常,但由於不符合診斷標準,而不能被歸類為癌症,例如:
由於良性腫瘤很少有局部侵襲或擴散到身體遠處部位的能力,它們是一種不正常的細胞生長。
癌前病變是指具有較大惡性潛能的異常細胞。它們還未演變為惡性的或癌性的,因此它們不被認為是癌症。
癌前病變的例子有:
當一個癌症被組織學確診,這意味著癌症已經被病理學家透過組織學檢查(如顯微鏡)確診。
組織學是用顯微鏡檢測到的結構形式,而病理學家專門解釋在顯微鏡下得出的發現。因此,當一種癌症被病理學家被確診斷時,這種癌症被稱為組織學確診。
癌症是經嚴重的基因突變而導致細胞功能失調,以不受控制的方式擴散並侵入局部正常組織。在某些情況下,癌細胞會擴散到身體的其他部位。
不同類型的癌症表現不同,因此需要不同的方法治療。而且,不同類型的癌症對治療的進度和反應皆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