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香港你可以自行寫撰遺囑,也不需要律師起草遺囑或擔任見證人。根據《遺囑條例》(第30 章),有效的遺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書面形式:遺囑必須以書面記錄。
- 由立遺囑人簽署:遺囑必須由你親筆簽署,或由你所授權的人根據你的指示當面代表你簽署。
- 見證人:必須有兩位見證人在場見證你簽署,遺囑必須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見證人 可以是任何人,但不能是遺囑受益人或其配偶。
雖然不一定要律師才能撰寫或見證遺囑,但通常建議選擇使用專業服務,以確保遺囑清晰、合法有效並盡量避免爭議。
最後的遺囑
個人詳細資料 我,陳大文,香港身份證號碼XXX,特此聲明這是我的遺囑。
執行人
我選任 Charmaine Wong,香港身份證號碼XXX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
監護人
我選任 Charmaine Wong 擔任我女兒陳詠瑜(香港身份證號碼XXX)的監護人。
分配
我把我的遺產送給我的女兒陳詠瑜,香港身份證號碼XXX。
行政規定
例如:我的受託人可以使用我的遺產的收入和資本來支付維護或改善我的任何財產的費用。
證明條款
遺囑人和見證人的簽名。
雖然可以自行撰寫遺囑,但因為以下緣故,通常不建議自行撰寫遺囑:
- 花費時間。首先你需要找到適合你狀況的遺囑範本,再深入研究你的決策意味着甚麼。
- 容易出錯。在法庭上遺囑受到爭議是很常見的,因措辭不當或內容的錯誤令人誤解你的遺囑。
- 難以更新。你的個人生活隨著時間推移而變化,需要更多的研究來正確變更你的遺囑。
- 效力成疑。為了使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某些手續必不可少。
- 欠第三方記錄。對於哪份遺囑是最新版本可能有爭議。
- 繁複的法律因素。撰寫遺囑涉及法律技術層面,最好由專業公司來處理這些細節。
- 遺產規劃不止是遺囑。遺產還涉及其他方面,你或許未曾考慮過,遺囑以外還需要甚麼才足以保障你的資產。 總括而言,家庭成員或因上述原因產生爭議,所以並不建議自行撰寫遺囑。
作者
NobleWills 明白遺產規劃及平安紙的重要性,為了簡化這個流程而成立,志在令大眾更容易接觸遺產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