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可能是近期最多人談論的話題之一,相關的廣告和講座猶如雨後春筍。有人已經付諸行動,部分人仍在考慮的階段。他們多數會考慮住屋、工作或教育等問題。無可否認這些問題非常重要。不過,整體的理財規劃,包括保險、投資、稅務甚或遺產承傳等問題也不能忽視。雖然有些問題看似遙遠,不過如果我們能及早規劃,便可以減少將來的麻煩,更可能節省不少金錢。
Connie和丈夫Hugo今年38歲,育有兩個分別9歲及11歲的女兒。眼見這幾年香港發生了很多事,加上 Connie 一向嚮往外國的生活,因此他們打算以BN(O)的身份申請移居英國。不過,他們還有一些問題未想清楚。
「要不要先賣了香港的自住物業呢?」
「早幾年買了一些人壽、危疾及醫療保險。繼續保留這些保險好呢,還是飛去英國前先退保會更好?」
「如何處置MPF?可唔可以申請提早提取?」
對上述問題做任何決定前宜先了解一下英國的稅制。由於香港的稅制非常簡單,稅率又低,容易令人忽略這個問題。然而英國的稅制卻是世界上最複雜之一,英國的稅務條例比聖經還要厚得多。簡而言之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是如何定義稅務居民(Tax Resident)的身份。任何人於某一個課稅年度在英國逗留183日或以上,便會被視為英國稅務居民。由於英國是全球徵稅的國家,如果是英國稅務居民,便有機會為源自英國及海外(包括香港)的收入交稅。
要注意如果要符合以BN(O)的身份,住滿5年後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於5年內的任何12個月都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日。換言之,如果打算以BN(O)的身份移居英國,於住滿183日後便會被視為英國稅務居民。
另一方面,還要考慮居籍(Domicile)的問題。居籍是根據普通法的原則來判定,需要考慮眾多不同的因素,例如父母的居籍,自己的出生地,是否有意定居及實際逗留的時間等等,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而言,如果過去20 年有 15 年居住在英國的話,便會被視為英國居籍(居籍不等如國籍)。不過如果你表明會長期逗留在英國,則可能會於更短的年期內被視為英國居籍。一旦被視為英國居籍,全球的收入便會跌入英國稅網。由於居籍的問題非常複雜,有需要應諮詢擅長處理居籍的律師。
如果是英國稅務居民,而不是英國居籍的話,則可以選擇以匯入原則(Remittance Basis)計算海外收入的應繳稅。即是只有當這些海外收入匯入英國時才需要計算英國稅。首7年以匯入原則處理海外收入無需費用。
說回Connie及Hugo的個案,建議他們先仔細預算需要在英國的開支及生活費,可以的話盡量預留足夠首二至三年的使費並先匯到英國,以免將來賣出香港的資產並匯入英國時被徵稅。英國的入息稅(Income Tax)包括工作收入、租金收入、利息、股息及退休金收入等。入息稅的稅率最高為45%。除此以外,英國有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最高可達資產增值的28%。而且英國計算資產增值稅幾乎涵蓋所有的資產,並且是計算賣出價和買入價的差額來計算款項。如果Connie的物業是早年買入,樓價可能只是一百幾十萬,到今天隨時已經升值至一千萬以上。而英國資產增值稅的免稅額只有£12,300。換言之,以稅率28%來計算的話,分分鐘要繳交數以百萬計的資產增值稅。英國亦有遺產稅(Inheritance Tax),包括離世前7年內的饋贈(Gift),稅率可以高達40%。
因此,移民前先安排好自己的資產更顯得重要。否則,在享受到英國的福利前,辛苦多年累積到的資產便要先分一截給英國政府了。下次再談英國的醫療制度及如何處理保險相關的事宜。
原文曾於信報及信報網站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