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香港政府民航處已經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操作風險水平,為小型無人機操作設立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註冊和標籤規定、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設備基本規定及保險等。以下是民航處對小型無人機的規定:
標準操作 | 進階操作 | ||
甲1類1
| 甲2類2 |
| |
民航處許可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註冊和標籤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設備基本規定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培訓和考核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保險 | 不需要 | 需要,但要求將於稍後指明日期生效。保險的最低保額需要達到港幣 HK$500 萬 | 需要,保險的最低保額需要達到港幣 HK$1,000 萬 |
上表的標準操作中提到的操作規定,其實同樣是《小型無人機令》下的要求。小型無人機的操作規定如下:
標準操作 | |||
甲1類 | 甲2類 | ||
操作時間 | 只限日間 | ||
無人機全程在視線內 | 需要 | ||
最高飛行高度 | 100 呎 | 300 呎 | |
與沒有參與該次飛行的人或和不受遙控駕駛員控制的構築物/車輛/ 船隻的最低橫向間距 | 10 米 | 10 米 | 30 米 |
最高速度 | 每小時 20 公里 | 每小時 20 公里 | 每小時 50 公里 |
一名遙控駕駛員可同時操作的無人機數目 | 1 | ||
無人機的最大尺寸 | 1 米,旋翼任何兩端之間的最遠距離可達 1.2 米 | ||
運載人或動物 | 不可以 | ||
從無人機投放/降下任何東西 | 不可以,除非獲得許可 |
規管無人機的《小型無人機令》(第 448G 章)已經於 2022 年 6 月 1 日生效,但為了使公眾可以順利過渡新規管制度的要求,法例特別設有 6 個月的寬限期,但寬限期並不適用於有關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的罪行及執法等條文,以保障航空安全及公眾安全。
《小型無人機令》提到無人機保險目的,是承保在香港操作無人機飛行時所導致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並為第三者的死亡或身體受傷作出賠償。《小型無人機令》亦說明了無人機保險保額,而強制保險規定將會分成兩個階段實行。首階段將會隨法例生效起實施,即現時屬於進階操作的無人機需要有保額不少於 HK$1,000 萬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而第二階段將在指明的較後日期開始實施,屆時屬於標準操作的甲 2 類無人機都需要有保額不少於 HK$500 萬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任何人如果干犯《小型無人機令》內所列明的罪行,最高可以被罰款 HK$10 萬元及判監 2 年。
P 保險公司 | D 保險公司 | ||
保額 | HK$5,000,000 | HK$5,000,000 | HK$10,000,000 |
保障範圍 |
|
| |
每年保費 | HK$900 (以1至2位記名遙控駕駛員計算) | HK$750 | HK$900 |
自負額 | 不記名遙控駕駛員的自負額及第三者意外財物損失或損毀自負額為HK$5,000 | 未有提及 | |
用途 | 私人遊樂用途 | 業餘用途 | |
主要不保事項 |
|
|
投保無人機保險需要申報多項資料,例如:
一般而言,投保無人機保險的步驟如下:
不是,重量少過或等於 250 克的無人機並不需要購買保險。
民航處表示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已經有 5900 人在「SUA 一站通」註冊成為遙控駕駛員及 4700 部小型無人機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