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只要一對男女年滿十六歲(以西曆計算),便可以透過婚姻註冊處,或已領有執照的宗教場所舉行婚禮,成為合法夫妻。
值得留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已年滿16歲但未滿21歲,則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未成年人士結婚同意書。
準夫婦要在婚禮前最少15天及3個月之內,向婚姻登記官或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結婚通知書。
在遞交通知書時,準夫婦需要出示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的旅行證件,並提供下列的個人資料,供婚姻登記處職員擬備及印製通知書之用:
為節省時間,準夫婦可預先下載並填妥「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並於辦理通知書時一併遞交。
準夫婦需要到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地址 |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港鐵金鐘站C1出口)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4時45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電話 | 2867 2787 |
尖沙咀、沙田和屯門婚姻登記處均接受遞交結婚通知書,以下是各地點的具體位置、辦公時間及電話:
1.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
地址 | 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號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上層地庫及3樓 (港鐵尖沙咀站L6出口)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只供舉行婚禮) 公眾假期休息 |
電話 | 2312 0929 |
2. 沙田婚姻登記處
地址 | 新界沙田源禾路1號沙田大會堂地下 (港鐵沙田站A出口)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只供舉行婚禮) 公眾假期休息 |
電話 | 2604 6974 |
3. 屯門婚姻登記處
地址 | 新界屯門兆麟街19號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地下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電話 | 2618 3789 |
準夫婦可前往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其他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遞交通知書。立即查看相關場所的地址及開放時間
除此之外,如果你打算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在聘用婚姻監禮人前,不妨先了解相關資料:
如果準夫婦計劃在預約遞交通知書的同時,預先註冊禮堂優先籌號,以確保在心儀日子於所選的婚姻登記處禮堂舉行婚禮,就需要提前預約。準夫婦可以在婚禮舉行日期3個月前的第14天內,通過網上預約和登記優先籌號,預約成功者先到先得。
優先籌號可以讓準夫婦在預約遞交通知書當天,根據各位到場新人持有籌號的先後次序,選擇想要的婚禮舉行時段。
在婚姻登記處註冊時,新郎和新娘應在婚姻登記官約定時間15分鐘前到達,並攜帶兩位成年人作為見證人出席及簽署證明文件。
新人可以邀請親友到場觀禮。在婚禮進行中,新人可以交換戒指。雙方和見證人需要在一式兩份的結婚證書上簽字。婚姻登記官會將其中一份證書交給新人雙方,另一份則保存在婚姻登記處。
誓詞內容可因應個人意願而有所不同,但要緊記不管內容如何,都必須包括以下句子:
上文提到,新人結婚前需要在舉行婚禮前最少15天向婚姻登記處遞交「結婚通知書」,而婚禮必須在遞交後3個月內舉行。 所以,如果婚禮延期超過3個月,便需要重新申請。
政府已取消所有限聚令措施,所以婚姻註冊處內沒有任何人數限制。不過,要注意各婚姻註冊處座位有限,大家可參考以下數字,再安排到場人士觀禮:
在婚姻登記處的櫃枱處理通知書需時約為30分鐘。
以日本為例,結婚當天需要到區役所登記及完成核對程序,新人便會獲得由日本政府或區役所頒發的「婚姻届受理証明書」(亦即結婚證書),便可正式成為合法夫婦。
新人在海外結婚回港後,需聯絡入境處以更新自己的婚姻狀況,由單身轉為已婚,才算完成註冊結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