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討論區有打工仔提出疑問:「WFH期間,不回覆上司的電話會否被當為曠工?」事主指出,自己未有被分配使用公司手提電話,所以一向都是來電轉駁的功能,將公司電話駁到私人電話。怎料上司直接聯絡他的私人號碼,基於不想將私人電話當成公事用途,令他不禁好奇在WFH期間不回覆上司的電話會有怎樣的後果。
答案:要視乎公司,有否定下在家工作相關的政策守則,若果違反守則,很可能就會被處分。香港《僱傭條例》中無曠工、警告信的相關條款,但有缺勤、即時解僱的條款,例如: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雖然在《僱傭條例》,暫時未有在家工作相關的條例,不過根據《僱傭條例》第57條,若果僱員做出以下行為,僱主可以無須給予對方通知或者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
a.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
b. 行為不當;
c. 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
d. 慣常疏忽職責
由於即時解僱是非常嚴重的紀律處分,因此除非僱員是犯上非常嚴重的過失,或者是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可採用。如果僱主只是因為僱員拒絕接聽一、兩次電話,而即時解僱他,僱主很難說服法庭,這是合理的解僱。
在判斷解僱是否合法的時候,法庭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若僱主提供相關的證據,很可能被判為合理的即時解僱。套用上述事主的案例,如果他經常不接聽來自上司的來電、不回覆上司的訊息,造成公司的嚴重損失,即使上司多次給予警告都不改善相關的行為,很可能就會被公司即時解僱。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下解僱僱員,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