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醫療、人壽或危疾保險,以同一投保人及同一保障額而言,香港的保費往往較內地低約20%至30%。香港買保險比內地「抵」,主要有以下兩大原因:
內地人口眾多,相比之下香港不論是居民平均壽命,抑或是嚴重疾病的發病機率,數數字都優於內地,因此本港保險公司的風險池 (Risk Pool) 會相對健康,賠付率較低,因此讓保險公司有較大空間以較低的保費承保。
香港的保險行業競爭激烈,700多萬人的小城市內,已有幾十間活躍的保險公司,分別提供醫療、人壽、危疾等長期保險產品。要突圍而出,各保險公司不得不提供投保優惠及保費折扣,以吸引新客戶,創造最大的新業務價值。
中國人多,受保的群眾亦因此較多,保險公司為維持營運,不得不增加醫療保險的限制,例如來自輝瑞、百靈佳殷格翰等多間藥廠的逾千種藥物(包括頭孢菌素類抗生素膠囊及注射用抗生素 Pazufloxacin Mesylate 等處方藥物) 被剔除於醫保的保障範圍外,需要自費。因此,香港的醫保對內地居民確有一定的吸引力。
再者,以醫療保險而言,內地醫保一般只保障內地醫院;而香港的自願醫保的保障則屬全球性,即使全數賠償的高端保單有劃分保障地區,保障範圍也至少涵蓋亞洲各國的醫院。
香港的危疾保險的保障槓桿較高,換句話講,以同一保費水平而言,香港危疾保單提供的危疾保額一般都高於內地保單所提供的。
在保障範圍方面,內地危疾保單涵蓋的嚴重疾病種類相對較少,亦多數不保障原位癌及心肌梗塞以外的心臟病等早期危疾,也較少提供多次危疾賠償。
以危疾保險而言,本港的危疾保單只要受保人一經確診保單指定的嚴重疾病,保險公司便會作出賠償,並不限賠償用途,而且目前不少危疾保險的保障範圍都包括原位癌及「通波仔」手術治療等早期危疾;反觀內地的危疾保險的賠償要求相對較高,除了較少保單保障早期危疾外,部份保單更需要受保人完成手術治療後,才會才出賠償。
香港的醫療保險多以實報實銷的形式作出賠償,不少保險公司更提供「出院免找數」的賠付安排,讓受保人可以專心接受治療及休養,免卻對醫療費用的擔憂;而內地醫保則視乎保單規定及所入住的醫院,受保人有機會需要「先自付,後報銷」。
在香港,已成醫保主流的自願醫保保證受保人續保至100歲。換句話講,只要投保申請一經批核,保險公司就會容許保單自動續保,只要保單持有人繼續繳付所需的保費,保障便繼續生效;但在內地,醫療保險的續保手續則相對繁複,「保證續保」及「自動續保」並不是醫保常態,醫療保單續保一般需經過俗稱「年審」的核保程序。
內地保險的不保事項較香港多。以人壽保險為例,香港人壽保單除了針對自殺行為設置較長的等候期外,基本上只要受保人身故,一般都不問死亡原因而作出賠償;反觀內地壽險的不保事項較多,一般包括醉駕、空難、HIV病毒感染、核輻射及自殺等。
內地保險為防有人「騙保」,保單等候期一般較長,多為180日。投保人簽單後,在首180日內即使出現病症、甚至身故,保險公司最多也只會退回已繳保費,並不會作出賠償。
反觀香港的危疾保單等候期短(例如90日)、自願醫保不設等候期(未知的已有病症除外)、定期人壽保險一般也沒有等候期(自殺除外),能讓受保人更快、甚至即時獲得所需的保障。
香港的儲蓄型保單一般可選擇以港幣、美金或人民幣等貨幣結算及繳交保費。當人民幣匯價呈下行趨勢時、或保單持有人有離岸資金部署,他可以選擇將保單以外幣結算,這亦是在內地投保難以享有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