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確診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及次密切接觸者分別需要進行14天及4天家居檢疫。有關人士須經過評估是否適合進行家居檢疫,原則如下:
政府會不定期公佈正在接受家居檢疫人士所居住的大廈名單,衛生署在2月10日記者會透露,累計逾1300人需要進行居家檢疫,涉及571個居住單位。按此連結查看詳細大廈名單。
醫療輔助隊會向居家檢疫人士提供快速檢測包、溫度計等,政府資訊科技辦公室職員會上門為他們戴手帶。
家居檢疫人士需自行安排所需的基本日常用品及/或食物,如透過毋須接受檢疫的親友供應或透過互聯網/電話訂購。
根據政府指引,「居安抗疫」人士必須留在居所中,並佩戴電子手環,期間每天要量度體溫兩次,並須在檢疫期内指定日子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在讀取測試結果後立即拍照以保留檢測結果。
接受14天家居檢疫人士,更須在檢疫期第12天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核酸檢測,並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
檢疫人士需要將相關的健康監測資料及檢測結果記錄於「家居檢疫人士醫學監測表」。請保留所有檢測結果及填妥的醫學監測表,以供衞生防護中心人員作不定期查核。
居家檢疫人士如果未能安排日常用品及食物、身體不適或檢測結果呈陽性,都可致電民政事務總署「居安抗疫計劃」熱線1833 019 求助。
任何人士包括朋友、親戚或非同住人士都不可以進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