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房委會每年都就居屋申請列出各項申請條件,包括入息限制、申請人條件等,但當套用到具體生活環境時,卻有很多地方要釐清。在此期間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一般家庭想透過剛成年的兒女,甚至已退休的年長父母申請新居屋,提前讓未來的分支家庭有安身之所,但這批申請人卻無經濟能力,又無資產,是否合資格購買居屋?
根據房委會的指引,凡是符合資格的18歲以上香港永久性居屋都能申請,當中的申請程序、計算入息及資產,以及如何提升中籤機率等,我們就不在此述,詳情可到我們的網站查看 ,那裏有完整的居屋懶人包。
至於上述那批沒有經濟能力的人士又能否申請?當然可以。居屋的入息及資產條件,只是上限條件,並不設下限,意即只要不超過限額 (單身人士入息上限$33,000、資產上限$850,000),即使你是完全零收入及資產,都絕對可以申請。
你可能會問,我沒有入息,又沒有資產抵押,根本不能申請按揭,為甚麼又符合申請資格?你要記住,申請歸申請,按揭歸按揭,房委會不會理會你能否申請按揭,只要你在簽訂買賣協議時能交足錢就沒有問題。
既然該申請人沒有經濟能力,又如何借按揭完成居屋交易?由於居屋有房委會做擔保,所以銀行在審批按揭時都會很寬鬆,申請人不需要做按揭保險 ,都能最高借90%按揭,而且無須通過壓力測試,如果你的信貸紀錄良好,銀行甚至只要求你簽一份聲明,證明自己有能力還款,銀行就會批核按揭申請。但錢從何來?往往都是申請人的親人協助供款,例如剛年滿18歲的子女單獨申請,通常都是父母協助供款。
我們也曾收到一個查詢,就是一家三口想申請居屋,但只想以兒子及母親的名義一同申請,因為父親尚未從公屋名冊除名,而父親又想繼續保留這個名額,究竟又是否可行?大家記住,政府的房屋政策是盡量避免任何人享有雙重房屋福利,所以任何夫妻都看作一個個體看待,換句話說,當妻子申請居屋時,丈夫必須一同加入申請,而這個案例下,這家人只有兩個選擇:一、兒子獨立申請;二、一家三口一同申請,父親放棄公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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